朝日。訂房須知

【訂房須知】

一、預付訂金
(一)平日定義:週日至週四,酌收30%訂金。
(二)假日定義:週五至週六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期(及其前夕),將預收全額房費。
(三)於訂房三日內完成匯款並來電確認,始完成訂房;未完成者恕不保留房間。
※匯款銀行:彰化銀行-總行營業部 ※銀行代碼:009
※戶 名:林思吟
※帳 號:2200-8603-7974-00

入住時間下午5:00以後;退房時間上午11:00以前(逾時收費3,000元/hr,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)。
入住時若有提早抵達或延遲退房的情況,僅在房況允許下由管家安排,並將收取額外費用。
個人貴重物品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
晚上10點過後請降低音量,勿大聲喧嘩,避免影響其他旅客權益。
全館皆禁止菸酒、嚼檳榔、吸食毒品或從事不正當之娛樂。
房內請勿烹調食品、烤肉,或使用高消耗功率之電器用品,以免發生危險。
請勿破壞房內設備,房內物品請勿攜出,如於住宿期間,造成客房內環境/設備毀損,將依毀損程度收取費用。
謝絕攜帶寵物入住。
價格若有變動,以現場房價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
【取消訂房須知】

  完成訂房後,如有取消需求,將依照下列規定退費:
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八日(含)以前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百。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一日至第七日到達者,得退還定金百分之五十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則不退還定金。

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取消訂房(如颱風來襲,政府公告休假者),請主動與我們聯絡,旅店將保留訂金於一年內使用。